中華民國航空太空學會之會員資格
2015.01.23修訂
初級學生會員
凡國內中學在學學生由本會會員一人推薦, 經本會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合格及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得為本會初級學生會員。
學生會員
凡年滿二十歲之國內、外大專院校在學學生,由本會會員一人推薦,經本會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合格及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得為本會學生會員。
一般會員
凡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者,由本會會員二人推薦,經本會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合格及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得為本 會一般會員。原為學生會員畢業者,自動轉列為一般會員。
永久會員
凡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者,由本會會員二人推薦,經本會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合格及理事會通過,並一次繳足永久會員會費,得為本會永久會員。
團體會員
凡贊同本會宗旨之機構或團體,填具入會申請書,並由本會會員二人推薦,經本會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合格及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得為本會團體會員。 團體會員得依其意願申請為本學會甲、乙、丙級團體會員,甲級會員得推派代表三人,乙級會員得推派代表二人,丙級會員得推派代表一人行使會員權利。
名譽會員
凡贊成本會宗旨之中外籍專家學者,從事航空、太空或相關工作, 在理論或實務應用上,對國家、社會有特殊貢獻者,由本會會員五人以上連署推薦,經本會會員資格審查合格,並經理事會通過者, 得為本會名譽會員。名譽會員應被邀請列席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活動 及慶典。名譽會員無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及罷免權。